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会赔偿交通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交通费作为事故中合理的、因就医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会予以赔付。一般需提供正规票据,且与就医时间、地点、次数等相吻合,以证明其关联性和合理性。比如因事故受伤前往医院复诊、处理事故相关事宜产生的交通费用等,符合条件的都可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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