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资格:园林公司需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在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 经营业绩: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3. 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4.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5. 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财务报表需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这些是园林公司上市的主要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板块有所差异,还需依据相关证券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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