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超过两年未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不再受理。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申请恢复执行。2. 例如,申请执行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执行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3. 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确已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申请执行人丧失胜诉权,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不过,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所以,执行案件超两年要视具体情况看是否还能采取补救措施来推进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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