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的股东通常无权要求退股。股东出资是其成为股东并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义务。未履行出资义务,就不能当然地要求退股。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允许未出资股东随意退股,会损害公司及其他已出资股东的利益,破坏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其退股,或者符合法定的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等条件时,未出资股东可能有机会退出公司,但这并非基于其未出资就当然享有的权利。总之,未出资股东一般不能直接要求退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