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 成立清算组:由法院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破产清算事宜。2.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公告,要求潜在债权人申报。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情况。3. 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各类财产进行清查、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确定财产的范围和价值。4. 制定清算方案:根据财产清查结果,制定清算方案,明确财产处置方式、债务清偿顺序等。5. 清偿债务: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偿还其他债务。6. 分配剩余财产: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7. 注销登记:完成清算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清算程序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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