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看房子的产权情况。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可协商或按比例分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2. 若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均等分割。比如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3. 此外,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是对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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