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家电是因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在租赁合同无特别约定时,应由房东出钱维修。这是基于房东负有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比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 如果是租客因使用不当导致家电损坏,那么维修费用通常由租客承担。租客有合理使用租赁物的责任,因其过错造成损坏需自行负责修复。3. 若家电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在租赁期间内出现故障,房东应负责联系厂家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也应由房东承担。因为这并非租客使用导致的问题,不应由租客为此买单。总之,明确家电损坏原因是确定维修费用承担方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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