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般按照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通常租赁房屋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是专属某一特定法院管辖。 1. 不过,如果涉及房屋的不动产物权纠纷,比如因房屋所有权确认、分割等产生的纠纷,则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纠纷的特殊性,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和审理。 3. 但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此类专属管辖范畴。 4.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