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关系状况: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情况。2. 子女抚养问题: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明确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以及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比如,可协商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可具体到每月几次、每次时长等。3. 财产及债务处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明确各自名下财产归属,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分配,以及共同债务是由双方平均分担还是按一定比例分担。4. 其他事项:如双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的协商结果。5. 协议的履行:明确双方需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离婚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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