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到子女年满18周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2. 特殊情形下会超过18岁。 若子女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是为了保障子女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继续获得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确保其健康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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