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面积不够是可以申请的。农村村民因住房面积少、无住房等原因确需扩建住宅用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四至范围等张榜公布30日,并将申请材料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2. 申请时要符合相关规定。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超出规划范围。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申请的宅基地不能与已有宅基地重复。各地对于宅基地面积标准有具体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1000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等,申请时要满足当地标准。3. 申请流程完成后,经批准方可使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建设使用宅基地。 (相关规定依据各地宅基地管理办法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