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是可以使用的。根据相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此后,电子驾驶证在全国全面推行。电子行驶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等渠道申领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电子证件即可,无需再携带纸质证件。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仍需要出示纸质证件。例如,在未开通电子证件查验功能的地区,或者遇到系统故障等无法正常查验电子证件时。总体而言,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为驾驶人提供了便利,提升了交通管理的效率,但在使用时也需遵循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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