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看待。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予自己子女一方,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父母未明确表示是赠予一方,那么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关键在于父母有无明确的赠予指向,有明确指向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无明确指向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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