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总额的方式如下: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总额-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扣除包括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等。比如,工资总额为10000元,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扣除1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000-1000 =3000元,再根据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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