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满足一定条件。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赔偿方面,主要有以下项目:1.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相应伤残等级支付。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标准由各地规定。此外,职工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中重复的项目,一般会进行相应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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