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电器是因正常使用损耗而损坏,出租方负责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 若是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电器损坏,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承租人违规操作电器致损。3. 如果是电器本身质量问题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在合理期限内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影响使用的,还可要求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4. 若合同中有关于电器维修责任的特别约定,那么按合同约定执行。比如约定电器损坏一概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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