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书证:例如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直接体现出轨事实。2. 物证:像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录音等视听资料,直观反映出轨行为。3. 证人证言:周围邻居、朋友等目睹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4. 鉴定意见:亲子鉴定报告等,若有非婚生子女,可证明出轨事实。5. 勘验笔录:法院对相关场所进行勘验所形成的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收集外遇证据要注意合法性,否则可能不被法庭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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