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因个人债务离婚时,不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双方共同承担。2.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但个人债务不影响共同财产的正常分割,共同财产会依法合理分配给双方。3. 最后,如果欠债方的个人债务导致夫妻共同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用于偿债,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情况、财产来源等因素,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时财产分割公平合理,债务承担明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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