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另一方随时可以起诉。法律赋予了抚养孩子一方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从权利被侵害角度讲,只要对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就构成对抚养方权利的侵害,抚养方即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般来说,若双方对抚养费支付有约定时间,到期未支付,即可起诉。若没有约定,抚养方发现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就可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离婚协议、孩子出生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及方式等。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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