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758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2. 对于已支付的租金,若承租人已实际使用房屋,一般应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这是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了房屋,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相应对价。3. 若出租人有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告知等,可能需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少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占有使用费。4. 双方可先协商解决房租及相关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