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要给对方相应补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2. 若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3. 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4. 夫妻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实际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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