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通常包括:1.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误工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计算。死亡赔偿金(致人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计算。2.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重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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