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政复议成功后相关部门不执行,可采取以下措施:1. 督促履行:可向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其及时履行复议决定,督促其依法执行。2. 申请强制执行:若行政机关仍不执行,申请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申请人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对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借助司法强制力确保复议决定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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