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对交警的责任认定等判决不服,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有此规定。2. 申请行政复议也是途径之一。可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交警所属公安机关或其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交警作出的判决进行审查判断。3. 还能提起行政诉讼。以交警所在机关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交警判决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判。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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