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办理速度因方式而异。协议离婚相对快速,需夫妻双方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相对较慢,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