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六个月大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 这是因为孩子尚小,更需要母亲的细心照料。母亲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通常更适合照顾婴儿阶段的孩子。3. 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总之,六个月大孩子原则上归女方,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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