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出租房电器损坏的维修责任划分如下:1. 正常损耗:因电器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损耗,如灯泡灯丝烧断、电器零部件正常老化等,通常应由房东负责维修。这是基于房东对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有基本的维修义务,以保证房屋能正常使用。2. 租客过错:若因租客使用不当、故意损坏等造成电器损坏,维修责任在租客。例如,租客违规操作电器致其损坏,应自行承担维修费用。3. 约定不明:如果租赁合同对电器维修责任没有明确约定,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正常损耗和租客过错的原则来判断责任归属。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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