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等)、事实与理由。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准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3. 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4. 开庭审理:原告、被告需按时到庭。双方在法庭上陈述观点、举证质证。5. 法院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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