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补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2. 婚后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均属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3.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份额分割。像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买房,就按出资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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