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起,至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止。2. 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1项);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第1062条第1款第4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3.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应协商一致处分共同财产,重大事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