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如《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 其次,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3. 再者,分割方式多样。可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可价金分割,将共有物变卖,分割价金;可作价补偿,由一方取得财物,对另一方补偿。4. 最后,债务分担也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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