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双方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甲地,那就去甲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若诉讼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户口在乙地,但长期在丙地居住生活,那就可以在丙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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