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对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一般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2. 如果双方都有抚养能力且条件相当,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例如,一方收入稳定,有固定住所,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另一方工作时间灵活,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法院可能会做出这样的安排。3. 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长期虐待孩子等,法院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4. 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只要协商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通常会认可。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准。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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