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通常,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一并存档。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完成离婚。所以,协议离婚一般顺利的话最快三十日多能完成,但实际可能因各种情况耗时更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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