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还不起时,通常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核心分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自身财产偿还。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的体现。关键在于区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确保责任界定清晰。实务建议: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务。申请时需准备好债权凭证等相关证据。若发现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时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股东的违法出资行为。法律程序一般为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承担债务,若公司无法偿还,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