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助力建筑企业成功追讨巨额质保金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大额资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常让企业陷入困境。今天要讲述的是一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纠纷案件,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的罗海华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罗海华律师:专业背景深厚罗海华律师,男,执业证号为14502200810731247,现任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他不仅是第七届柳州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柳州市律师协会理事,还担任柳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罗律师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以及债权债务等多领域案件,在法律界声誉颇高。 案件:质保金返还引发纷争2017年5月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某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1.7亿元。工程于2017年5月18日开工,并在2020年7月29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2020年8月11日B公司确认接收工程。2021年12月9日,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工程结算款约2亿元,B公司按5%扣留了质量保证金1004万余元。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即从2020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然而,质保期届满后,A公司多次申请退还质保金,B公司却均拒绝支付。2024年10月30日,A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款支付证书》。2024年11月8日,B公司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同意支付”,但仍未实际付款。 诉讼:罗律师全力出击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24年12月27日,A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罗海华律师作为A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A公司诉请确认缺陷责任期终止,并要求B公司退还质保金1004万余元及利息。B公司则辩称,缺陷责任期应至2024年10月30日终止,且利息无合同依据。罗海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紧紧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即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及利息计算标准,展开了充分的论证。他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工程于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质保期2年,2022年7月29日期满,付款条件已成就。B公司逾期未付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支付逾期利息。 结果:成功追回全额质保金及利息2025年2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工程于2020年7月29日竣工验收,质保期2年,2022年7月29日期满,付款条件已成就;B公司逾期未付构成违约,应支付逾期利息;B公司抗辩工程质量问题证据不足,且其已签字“同意支付”,故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质保金10,046,648.40元及逾期利息(按一年期LPR利率,自2022年7月30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A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确认之诉部分程序性驳回)。案件受理费43,903元,A公司负担917元,B公司负担42,986元;保全费5,000元由B公司负担。这起案件中,罗海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为A公司争取到了全额质保金及法定利息支持,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代理能力。对于企业来说,遇到合同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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