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路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3. 其目的是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若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 招标人应在合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退还时应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样能保障中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促使其严格履行公路工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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