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双方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相互赔偿。比如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2. 超出交强险部分,双方按照50%的比例分担。例如,甲的车辆维修费用总计2万元,交强险赔偿2000元后,剩余1.8万元,双方各承担9000元。若乙因事故产生医疗费5万元,交强险赔偿1.8万元后,剩余3.2万元,甲需承担1.6万元。3.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伤残情况)、死亡赔偿金(死亡情况)、财产损失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及责任比例确定。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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