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有以下特点:1. 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享有自行强制执行权,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实施;部分情况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 针对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这些当事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3. 目的在于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保障行政决定得以实现。4. 方式多样,如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