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确实对肇事逃逸不知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而予以处罚。认定肇事逃逸需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车辆正常行驶中被其他车辆碰撞,驾驶人当时未察觉异常继续行驶,之后经交警调查才知晓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逃逸。2. 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现场,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例如,车辆有明显碰撞痕迹,驾驶人下车查看后又驾车离开;或者事故发生后,周围群众告知驾驶人发生事故,其仍驾车离去等,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如导致伤者因未及时救助死亡等,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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