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破产后,应先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对债务进行清理。2. 破产财产会按照法定顺序清偿欠款。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3. 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接着是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4.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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