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 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故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3. 若有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如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当等,上一级交管部门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4. 此外,也可在民事诉讼中,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由法庭对事故责任重新审查判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明确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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