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开设多个门店,注册营业执照的方式如下:1. 分公司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 个体工商户形式:分别以各门店经营场所为地址,由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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