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上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交强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2.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罚。3. 所以,未买交强险上路是违法的,会面临罚款和车辆被扣留等处罚,应尽快按规定购买交强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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