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首先,房屋价值损失应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次,因强拆造成的屋内物品损失,可通过举证证明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等要求赔偿。再者,如因强拆导致停产停业损失,根据经营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合理计算补偿。最后,还可能涉及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补偿。被拆迁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证件、物品清单、停产停业证明等,以便在协商或维权时争取合理足额的赔偿。若对赔偿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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