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假设不存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扣除项目,10000元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5000 = 5000元。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5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则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 5000×3% - 0 = 15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