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县消防大队归应急管理局管理。 法律依据: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 核心分析:消防大队转隶后,其职能从单纯的消防灭火救援拓展到涵盖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应急管理局作为综合管理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部门,整合了消防等相关资源,实现了应急管理的统一协调指挥。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明确了消防大队隶属关系的转变。实务建议:了解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以便更好地协调与消防大队的工作。若涉及消防相关事务,可直接与当地应急管理局联系,按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信息。关注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通知,确保自身行为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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