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静律师本科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10年律师执业经验。在成为律师之前,她还有多年保险公司诉讼法务工作经验。她担任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保险金融团队负责人、苏州市虎丘区新职业人员法律援助成员,擅长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已处理过上千件各类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几百件保险合同及上百件工伤赔偿诉讼案件,还是多家上市保险公司的长期合作律师。下面通过具体案例看看况静律师是如何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的。交通事故责任不明,全额赔偿成功争取2024年4月,一起机动车与两轮电动车碰撞事故,因现场无完整监控,交警未划分责任。死者家属索赔近150万,保险公司却以多种理由减责抗辩。况静律师迎难而上,首先针对性调取交警队卷宗中的原始材料,从事实层面推翻保险公司的“过错推定”。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通俗来说,就好比两个人发生冲突,如果一方没有错,那另一方就要承担责任;要是有错,就根据错误大小减轻另一方责任。在本案中,该规则支撑了当事人主张非机动车方无责时,应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观点,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若无法证明非机动车方过错,机动车方应担责。而且,况静律师精准论证法律适用,结合调取的证据明确责任划分规则,采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还反驳了保险公司“电动车属性鉴定”要求,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最后成功为家属争取到144万全额赔偿。浮潜意外身故拒赔,法院判赔保险金2018年,原告为配偶投保,2024年被保险人浮潜溺亡,保险公司拒赔10万意外险。案件存在术语定义认知冲突、提示说明义务抗辩难度大、受益权主体资格争议等难点。况静律师精准抓住核心,结合《保险法》第三十条“不利解释规则”,主张浮潜不属于免责范围;质疑保险公司提示说明义务;完善原告主体资格程序;引用类案裁判规则,最终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0万保险金,原告诉求100%获得支持。旧疾与事故赔偿争议,全额伤残赔偿到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高龄伤者虽自身旧疾对伤残后果损伤参与度仅30%,但况静律师收集伤者事发前的就诊记录等材料,否定旧疾对伤残的实际作用;论证法律适用,明确自身旧疾不能作为减责理由;全流程举证抗辩,最终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者42万余元。医疗费拒赔纠纷,核心抗辩获全额赔付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保险公司以多种理由拒赔医疗费。况静律师提出第三方赔付抗辩,否定保险公司不合理主张;进行免责条款效力抗辩,指出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举证治疗必要性,证明费用合理;精准论证法律适用,最终让保险公司赔付135443.71元。雇主责任险理赔纠纷,全额理赔款顺利拿到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雇员工伤后,保险公司以第三方合作方案限定理赔。况静律师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切入,指出合作方案与保险合同无关联,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且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已覆盖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最终帮助公司全额拿到16万余元理赔款。况静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细致的工作,为客户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让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相信况静律师会继续用她的专业和热情,为更多的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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