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了所需材料。2. 诉讼离婚: 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需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 法院审理后,根据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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