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且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父母在出资时签订书面协议,指明该款项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2. 若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3. 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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